泸县中医医院(采购人)为进一步加强药品管理,拟对以下药品进行比选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供应商可以自行选择一个或多个产品参与比选。
一、产品信息
序号 | 药品名称 | 药品规格 | 药品种类 | 备注 |
1 | 盐酸雷尼替丁注射液 | 50mg/瓶 | 西药 | |
2 | 注射用苯唑西林钠 | 0.5g/支 | 西药 | |
3 | 氨甲苯酸注射液 | 0.1g/支 | 西药 | |
4 | 注射用烟酸 | 25mg/支 | 西药 | |
5 | 氢溴酸山莨菪碱注射液 | 10mg/支 | 西药 | |
6 | 注射用哌拉西林钠 | 2g/支 | 西药 | |
7 | 生血宝合剂 | 100ml/瓶 | 中成药 | |
8 | 硫酸罗通定注射液 | 60mg/支 | 西药 | |
9 | 洛芬待因缓释片 | 0.2g(以布洛芬计)/片 | 西药 | |
10 | 龙心素胶囊 | 0.15g/粒 | 中成药 | |
11 | 间苯三酚注射液 | 40mg/瓶 | 西药 | |
12 | 注射用盐酸罂粟碱 | 30mg/支 | 西药 | |
13 | 复方黄柏液涂剂 | 100ml/瓶 | 中成药 | |
14 | 刺五加注射液 | 20ml(含总黄酮100mg)/支 | 中成药 | |
15 | 氨茶碱注射液 | 0.25g/瓶 | 西药 | |
16 | 苦碟子注射液 | 20ml/支 | 中成药 | |
17 | 银杏叶提取物注射液 | 17.5mg/瓶 | 西药 | |
18 | 人促红素注射液 | 3000IU/支 | 西药 | |
19 | 骨瓜提取物注射液 | 50mg/支 | 西药 | |
20 | 法莫替丁注射液 | 20mg/支 | 西药 | |
21 | 心脉隆注射液 | 100mg/支 | 中成药 | |
22 | 尪痹片 | 0.5g/片 | 中成药 | |
23 | 二羟丙茶碱注射液 | 0.25g/支 | 西药 | |
24 | 麝香追风止痛膏 | 4贴/盒 | 中成药 | |
25 | 盐酸左沙丁胺醇雾化吸入溶液 | 0.63mg/支 | 西药 | |
26 | 注射用哌拉西林钠 | 1g/瓶 | 西药 | |
27 | 甘露醇注射液 | 250ml:50g(20%)/瓶 | 西药 | |
28 | 双歧杆菌四联活菌片 | 每片重0.5g | 西药 | |
29 | 沙美特罗替卡松粉吸入剂 | 50ug:500ug/盒 | 西药 | |
30 | 噻托溴铵吸入粉雾剂 | 18μg/粒 | 西药 |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4.参与比选产品生产厂家资料、药品注册证、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
6.所有参与比选药品均应是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挂网产品(提供承诺函);
7.所有参与比选药品均符合两票制规定(提供承诺函);
8.保证所提供的各种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提供承诺函)。
三、报价格式
报价表
产品名称 | 规格 | 剂型 | 供货价 | 生产厂家 | 国家基本药品 | 医保类别 | 原研、参比、一致性评价 | 川产 | 红黄绿 | |
供应商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
备注:1.本次所报价格应包含包装、运输、税金、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2.所报价格不得在川药招【2021】151号文件规定的红黄区内,如产品价格在红黄区内,即使中选,医院也不采购。3.报价表不得更改格式并提供电子文档,便于比选工作。
四、比选原则
1.化学药品划分为两个质量层次:原研药品、参比制剂、一致性评价药品为同一质量层次;进口药品、非一致性评价药品为同一质量层次;中成药和生物制剂不予划分。
(1)原研药品、参比制剂、一致性评价药品优先中选(一致性评价药品的认定:以国家食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公布的药品目录集信息为准)。
(2)同一质量层次报价最低中选(以最小包装量计算):
(3)同一质量层次最低报价相同的则以川产优先中选;
(4)同一质量层次出现多家企业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况,则优先选择本地企业配送(县、市、省)。
(5)如通过以上比选原则均不能比选出结果,则通过抽签决定。
2.根据《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和医药价格监管平台挂网药品价格监测规范》规定要求,报价不得高于四川省集中采购挂网价;涉及“红、黄、绿”价格区间监管内的品种,报价需在绿区价格范围内(提供承诺函)。
3.独家品种,配送企业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两家及以上医院该产品的采购价(发票复印件),医院等级为“二甲”及以上。
五、中选公告
中选结果由药械采购中心交医院办公室在医院官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
六、发送采购通知
经公示无异议后,中选结果由药械采购中心反馈给药品管理部门,药品管理部门在收到结论后将中选品种纳入本院采购目录,并根据临床需要提交采购计划至药械采购中心,药械采购中心根据采购计划提交至供应企业进行采购,供应企业在收到采购通知后负责配送并准备首营品种相关资料交至药品管理部门存档备案。
七、比选文件编制
1.按照本公告所列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一式一份)。
2.比选文件在现场提交,报名时不交,比选文件不接受邮寄。
3.如参与比选供应商提供资料不全,则按放弃本次比选资格处理。
八、其它要求与说明
1.对不满足本公告要求的,如: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即使中标,院方也将取消中选资格。如与医院有配送关系,则取消该企业5个药品配送权。
2.如果中选供应商不能按时供货,则取消中选资格,按比选原则另行确定中选产品和中选候选人。如与医院有配送关系,则取消该企业5个药品配送权。
3.在执行采购过程中如遇国家相关政策调整,则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如:某药品进入集采,则按集采政策执行)
4.凡供应商参与报名者,则表示其同意本公告全部内容。
5.公告时间:2023年9月14日至2023年9月20日。
6.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21日上午9:30。
7.联系方式:李先生: 15378309579
杨女士:17738027574
泸县中医医院
202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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