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中医医院(采购人)为进一步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拟询价采购视频拍摄及制作供应商一名,特邀请符合本次询价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产品信息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限价(元) | 备注 |
视频拍摄及制作 | 1 | 项 | 50000.00 | 包含视频拍摄、后期制作等所有费用 |
合计金额 | 50000.00 |
二、资金来源:自筹(已安排)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承诺函);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7.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料均需盖供应商鲜章。
四、项目要求:
1.视频以小切口呈现大视角,集中反映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四川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利用国际化视角讲述中医药神奇疗效、助力乡村振兴、探秘中医药传统文化,全方位、立体化、多形式彰显中医药事业、产业、文化“三位一体”高质量发展的“四川作为”,讲述加快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的“四川故事”,展示中医药走向世界、与世界共享的“四川风采”。
2.视频脚本要围绕中医药文化传播,八段锦为主题,分别在学校、单位、广场、农田、湿地公园等地进行延展拍摄,拍摄形式有平角拍、航拍、大场景拍摄等。视频作品格式为wmv/avi/rmvb/mp4。画面清晰连贯,声画统一,有完整的片头片尾,配以中文字幕。视频分辨率不低于1920x1080像素,成品视频总时长3-4分钟。
五、其他要求
1.供应商需具备类似业绩至少1个(提供合同复印件并盖鲜章)。
2.供应商需提供为本次视频拍摄和后期制作所准备的设备清单并附图片(设备清单至少包含:4K及以上摄像机、无人机、滑轨、灯组、麦克风、调色设备等)。
3.本次视频拍摄和后期制作预估所需时间20天,在此期间,供应商应随时接受采购人安排以满足视频拍摄及后期制作需要。(提供承诺函)
4.在视频拍摄及后期制作期间,供应商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及经济赔偿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提供承诺函)。
5.在视频拍摄及后期制作期间,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安全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该项目的顺利完成。如因此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相关设备、设施损坏,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赔偿(提供承诺函)。
6.视频拍摄及制作完成后,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擅自使用或发布视频相关内容(提供承诺函)。
六、报价
报价格式:报价表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报价(元) | 备注 |
视频拍摄及制作 | ||||
合计 | ||||
大写金额: |
注:本次采购的项目所报价格应包含视频拍摄、后期制作、人工费用、税金、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
七、中标原则
1.符合采购人要求后总价最低价中标,一次报价。
2.如果中标供应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或者所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本公告第四、第五款要求,则取消中标资格,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另行确定中标候选人。
八、服务时间、地点及付款方式
1.服务时间:合同签定后10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服务地点:泸县中医医院院办公室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视频拍摄及制作完成,作品效果获得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在30个工作日内付100%中标金额。
注:以上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均不允许负偏离,负偏离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
九、询价文件编制
1.询价文件按照本公告所列顺序装订,且须胶装成册并密封(一式一份)。
2.询价文件在现场提交,不接受邮寄。
十、其它要求与说明
1.对不满足本公告要求的,如: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即使中标,院方将取消中选资格。
2.中标供应商一律签订院方格式合同,凡不愿签订者,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
3.凡供应商参与报名者,则表示其同意本公告全部内容。
4.公告时间: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0月7日。
5.报名方式:请编辑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企业名称、法人姓名、联系电话(或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以短信方式发送至17738027574;联系人:杨女士 17738027574。
6.递交询价文件时间:2023年10月8日下午15:00。
7.递交询价文件地点:泸县云锦镇锦绣路18号-门诊楼302室。
泸县中医医院
2023年9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