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泸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行政后勤物资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试行)》(泸县医管办〔2023〕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医共体行政后勤物资管理,结合医共体建设实际,泸县中医医院医共体(采购人)拟询价采购采购矿泉水一批,特邀请符合本次询价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产品信息
采购单位 | 数量 | 单位 | 单价限价(元) | 总价限价(元) | 备注 |
泸县中医医院 | 9600 | 瓶 | 1 | 9600 | |
泸县太伏中心卫生院 | 4800 | 瓶 | 1 | 4800 | |
泸县兆雅中心卫生院 | 7200 | 瓶 | 1 | 7200 | |
泸县立石中心卫生院 | 2400 | 瓶 | 1 | 2400 | |
泸县百和镇卫生院 | 4800 | 瓶 | 1 | 4800 | |
泸县云锦镇卫生院 | 4800 | 瓶 | 1 | 4800 | |
合计 | 33600 |
二、资金来源:自筹(已安排)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承诺函)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提供证明材料)
7.1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
7.2经营范围包含饮用水生产及销售相关范围。
8.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料均需盖供应商鲜章。
四、货物参数(实质性要求)
1.24瓶/件;
2.330ml-380ml 多种包装规格可选.
3.标签设计:
3.1标签标识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包装通则》(GB7718-2011);(提供证明材料)
3.2标签标识设计图样需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GB8537-2008)。(提供证明材料)
五、其他要求(实质性要求)
1.本次采购货物配送两次,每半年配送一次货物(提供承诺函);
2.中标人与泸县中医医院医共体各成员单位分别签订合同。
六、报价
报价格式:
报价表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价(元) | 单价报价(元) | 总价报价(元) |
泸县中医医院医 共体矿泉水一批项目 | 1 | 项 | 33600 | ||
合计金额(元) | |||||
大写金额: |
注:本次采购的项目所报价格应包含货物、物流、人工费用、税金等所有费用。
七、中标原则
1.符合采购人要求后总价最低价中标,一次报价。
2.如果中标供应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或者所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本公告第四、第五款要求,则取消中标资格,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另行确定中标候选人。
八、交货时间、地点及付款方式
1.交货时间:合同签定后1年,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交货地点:泸县中医医院医共体宣教文化中心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按实结算,货物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供应商提供有效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实际送货金额的100%。
注:以上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均不允许负偏离,负偏离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
九、询价文件编制
1.询价文件按照本公告所列顺序装订,且须胶装成册并密封(一式一份)。
2.询价文件在现场提交,不接受邮寄。
十、其它要求与说明
1.对不满足本公告要求的,如: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即使中标,院方将取消中选资格。
2.中标供应商一律签订院方格式合同,凡不愿签订者,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
3.凡供应商参与报名者,则表示其同意本公告全部内容。
4.公告时间: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3日。
5.报名方式:请编辑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企业名称、法人姓名、联系电话(或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以短信方式发送至17738027574;联系人:杨女士: 17738027574。
6.递交询价文件时间:2024年9月24日上午10点截止。
7.递交询价文件地点:泸县云锦镇锦绣路18号-门诊楼会议室。
泸县中医医院
202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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