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2024年重点工作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十、名词解释
附件: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表1.单位收支总表
表1-1.单位收入总表
表1-2.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2024年度)
表7.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泸县立石中心卫生院位于省级风景名胜区——玉龙湖,紧邻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是集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卫生监督、健康教育、康复、计划生育等为一体的非营利性公立医院。医院占地面积近30亩,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设有编制床位80张,现有在岗职工80余人,中高级职称20余人。医院拥有DR、DC-70彩色B超、全自动发光免疫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血凝仪、全自动五分类细胞分析仪、心电监护仪、尿分析仪、心电图机、全自动电动牵引床等设备。
(二)机构设置
设有内儿科、普外科、中医骨伤科、妇产科、痔瘘科、康复科、全民预防体检中心、数字化接种门诊、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等科室。能对上述科室常见病、多发病进行科学检查、诊断及治疗。
能开展DR数字摄影、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彩超)、脑血流动力图、24小时动态心电图、动态血压监测、血常规、肝功能、肾功能、心肌酶学、血脂、电解质、 C反应蛋白、甲状腺功能、肿瘤标志物、乙肝两对半、艾滋病、梅毒、结核等辅助检查。
医院目前正按照二级综合医院标准打造,将成为集现代化、园林化、人性化、专业化的综合性医院,为广大患者提供安全、优质、价廉、便捷的服务。医院现有职工总人数91人,其中在编人员66人,临聘人员25人。
(三)2024年重点工作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泸县立石中心卫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泸县立石中心卫生院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1259.5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泸县立石中心卫生院2024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25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9.5万元,占32.51%。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泸县立石中心卫生院2024年支出预算总额为125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9.50万元、占22.19%,项目支出980万元、占77.81%。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泸县立石中心卫生院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409.5万元。
收入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9.5万元;支出包括:卫生健康支出409.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总体情况
泸县立石中心卫生院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409.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卫生健康支出279.5万元,占68.2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情况
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409.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项目开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泸县立石中心卫生院2024年基本支出预算总额279.5万元。
人员支出279.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49.5万元,绩效工资3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泸县立石中心卫生院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总额130万元。
三、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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