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中医医院(采购人)为进一步加强药品管理,拟对以下药品进行比选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供应商可以自行选择一个或多个产品参与比选。
一、产品信息
序号 | 药品名称 | 药品规格 | 剂型 | 药品种类 | 备注 |
1 | 鹿瓜多肽注射液 | 2ml,4mg | 注射液 | 西药 | 集采中选品种 |
2 | 布美他尼注射液 | 2ml,0.5mg | 注射液 | 西药 | 集采中选品种 |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活动条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4.参与比选产品生产厂家资料、药品注册证、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
6.所有参与比选药品均应是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挂网产品(提供承诺函);
7.所有参与比选药品均符合两票制规定(提供承诺函);
8.保证所提供的各种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提供承诺函);
9.本项目只接受在我院开户的供应商参与响应。
三、报价格式
报价表
产品名称 | 规格 | 剂型 | 供货价 | 生产厂家 | 医保类别 | 集采中选情况 |
备注:
1. 本次所报价格应包含包装、运输、税金、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
2.报价表不得更改格式并提供电子文档,便于比选工作。
四、比选原则
1.供应商参与投标的药品需满足集采中选要求。(实质性要求)
2.化学药品划分为两个质量层次:原研药品、参比制剂、一致性评价药品为同一质量层次;进口药品、非一致性评价药品为同一质量层次。
(1)原研药品、参比制剂、一致性评价药品优先中选(一致性评价药品的认定:以国家食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公布的药品目录集信息为准)。
(2)同一质量层次报价最低中选(以最小包装量计算):
(3)同一质量层次最低报价相同的则以川产优先中选;
(4)同一质量层次出现多家企业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况,则优先选择本地企业配送(县、市、省)。
(5)如通过以上比选原则均不能比选出结果,则通过抽签决定。
3.独家品种,配送企业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
五、中选公告
中选结果在医院官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
六、发送采购通知
经公示无异议后,中选结果由药械采购中心反馈给药品管理部门,药品管理部门在收到结论后将中选品种纳入本院采购目录,并根据临床需要提交采购计划至药械采购中心,药械采购中心根据采购计划提交至供应企业进行采购,供应企业在收到采购通知后负责配送并准备首营品种相关资料交至药品管理部门存档备案。
七、比选文件编制
1.按照本公告所列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一式一份)。
2.比选文件在现场提交,报名时不交,比选文件不接受邮寄。
3.如参与比选供应商提供资料不全,则按放弃本次比选
资格处理。
八、其它要求与说明
1.对不满足本公告要求的,如: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即使中标,院方也将取消中选资格。且取消该企业5个药品配送权。
2.如果中选供应商不能按时供货,则取消中选资格,按比选原则另行确定中选产品和中选候选人。且取消该企业5个药品配送权。
3.在执行采购过程中如遇国家相关政策调整,则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如:某药品进入集采,则按集采政策执行)
4.凡供应商参与报名者,则表示其同意本公告全部内容。
5.公告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4日。
6.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5日上午10:00。
7.联系方式:张先生: 15386564275;杨女士:17738027574;
泸县中医医院
202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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