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争取医共体能力提升项目,需聘请第三方撰写泸县中医医院医共体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特邀请符合本次询价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泸县中医医院医共体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如下:
基建部分:总建筑面积1900m²,其中泸县中医医院改建面积1800m²(医学影像中心700m²、心电诊断中心600m²、医学检验中心500m²);百和镇卫生院改建医学检验中心100m²。
设备购置明细:配套购置十二导心电图机、动态心电记录仪、CT、DR等128台套、软件配套4件,其中医共体总院3台套,百和镇卫生院、云锦镇卫生院等5个分院机构125台套。
二、资金来源:自筹(已安排)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经独立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
(二)具有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三)具有工程技术咨询服务业务范围及能力(提供承诺函);
(四)具有近三年类似咨询评估业绩或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提供承诺函);
(五)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承诺函);
(六)参加本次比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七)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社会良好的信誉(提供承诺函);
(八)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金实力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九)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提供承诺函)。
(十)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料均需盖供应商鲜章。
四、服务要求
(一)根据国家发改委2023发改编制大纲进行可研报告编制,需包含如下内容:
1.项目建设背景和必要性
2.项目选址与要素保障
3.项目建设方案
4.项目运营方案
5.项目投资估算
6.项目影响效果分析
7.项目风险管控方案
8.研究结论及建议
(二)项目总投资金额符合业主项目申报的需求;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运营和风险管控方案符合业主要求;
(四)报告中关于项目影响效果分析完整;
五、其他要求
(一)报告编制交付时间为3天;(提供承诺函)。
(二)中标公示结束30日内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六、报价
报价格式:
报价表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价(元) | 报价(元) | 备注 |
泸县中医医院医共体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 1 | 项 | 45000 | ||
大写金额: |
注:本次采购的项目所报价格应包含项目人工费用、材料费用、税金、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
七、中标原则
(一)符合采购人要求后总价最低价中标,一次报价。
(二)如果中标供应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或者所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本公告第三、第四款要求,则取消中标资格,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另行确定中标候选人。
八、服务时间、地点及付款方式
(一)服务时间:合同签定后3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二)服务地点:泸县中医医院设备科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提交报告并满足项目申报要求,开具报销票据后30个工作日内,按合同要求100%一次性支付。
注:以上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均不允许负偏离,负偏离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
九、询价文件编制
(一)询价文件按照本公告所列顺序装订,且须胶装成册并密封(一式一份)。
(二)询价文件在现场提交,不接受邮寄。
十、其它要求与说明
(一)对不满足本公告要求的,如: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即使中标,院方将取消中选资格。
(二)中标供应商一律签订院方格式合同,凡不愿签订者,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
(三)凡供应商参与报名者,则表示其同意本公告全部内容。
(四)公告时间: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6日。
(五)报名方式:请编辑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企业名称、法人姓名、联系电话(或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以短信方式发送至17738027574;联系人:张先生:15386564275。
(六)递交询价文件时间:2024年10月17日上午10点截止。
(七)递交询价文件地点:泸县云锦镇锦绣路18号-门诊楼302室。
泸县中医医院
202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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